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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文出生之後,第一件手續就是到市役所(鄉鎮市區公所)去辦出生登記。
日本雖然不承認雙重國籍,但是聽說可以保留到20歲,等小孩20歲之後再讓他自己選擇要放棄哪一邊即可。所以我到了市役所之後第一個確認的就是阿文的雙重國籍保留問題。不過聽了職員的解釋之後,我才知道我誤會了。只要父母親有一方是日本人,小孩又在日本出生的話,小孩就會無條件擁有日本國籍。不,應該是說"只能"擁有日本國籍。至於雙重國籍的保留,只有當父母親一方是日本人,然後小孩在"國外"出生的情形之下日本政府才會承認。也就是說只要你在日本跟日本人結婚,然後兩個人又在日本生了小孩,小孩的國籍就是日本,在辦出生登記的時點就成為了日本人。至於雙重國籍的保留,要反過去向台灣政府申請才對。向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詢問之後,他們傳真了我一份資料給我。出生時生父具有我國籍者申請新護照所需書類(父為我國籍、母為日本國籍)1.生父護照2.父母有結婚紀錄之國內戶籍謄本一份3.日本戶籍謄本正本一份4.住民票正本一份5.日本護照影本一份6.無背景彩色照片(5x4 cm)2張7.手續費¥4400 (日幣)*所需工作天數5-7日這樣一來小孩在20歲以前似乎就可以拿兩本護照了。因為可能對一些人有幫助,所以我就貼上來了。上面既然特別註明了"父為我國籍、母為日本國籍",相反情況的話文件可能有點不一樣吧。快要用到的人可以打電話去問一下。03-32807803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 3號櫃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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